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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,黄金船上困着太多这样的金丝雀。

无论他们在暗处如何哀鸣、如何垂泪,那些声音最终都会被扭曲、被美化,成为取悦客人的歌唱。

因为在这里,他们首先是商品,其次才是活生生的虫族。

真正的喜怒哀乐并不重要。

因为那只会让价格下跌,让客人扫兴。

他们只需要戴上永远微笑的面具,用训练有素的柔顺姿态迎接每一位付钱的贵客。

比如说,缪瑟斯。

他只是知道这里的生存之道,并且把这个生存之道践行到了极点而已。

金丝雀啊,金丝雀。

谁来问它可曾想要飞翔。

他们赐下珍珠米粒,赞美它羽毛漂亮,却毫不留情地折断了它的翅膀。

金子做的牢笼,

也是牢笼。

——

门外,被唤作尼尔的雄虫憋屈地靠在走廊墙壁上。

他那一头金发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然醒目,黑色眼眸里写满了生无可恋。

平心而论,他长得相当英俊,身材高挑挺拔,可此刻脸上那副又气又恼、偏偏无可奈何的表情,实在有些好笑。

准确地说,他并非被“救”,纯粹是被“捡”回来的。

这不是最倒霉的。

更倒霉的是——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普通虫族,他就是那个被炸飞的混元炼丹炉本炉!

在修真界时,他明明待得好好的。虽然还未完全迸发出完整灵智,但一切都在稳步修炼中。

他有一位极好的主人,性格温和,修为高深,精通炼丹与符箓之道,在宗门内备受尊敬。

谁能想到,这样一位靠谱的主人,竟会有一群如同魔童转世的师弟?

那天,那群魔童师弟突发奇想,竟拿他来烤羊肉串!

烤羊肉串也就罢了……他们居然还拆了不知什么木头做的破门来当柴烧。

更离谱的是,那扇破门一烧就炸了,威力惊人,直接把他这个堂堂混元炼丹炉给炸飞了出去。

等他再醒来时,发现自己正飘在一条陌生的河面上。

确实是缪瑟斯发现了他,并让护卫将他捞上了船。

可缪瑟斯这厮,性格简直恶劣到极致!

那段时间,缪瑟斯以逗弄他为乐。

混元炼丹炉刚化形不久,对世事一知半解,又容易较真,很多话说了,缪瑟斯不是故意曲解就是假装听不见。

气得他经常脱口而出:“你耳朵聋吗!”

就因为这个口头禅,混元炼丹炉喜提新名字——尼尔·多隆玛。

听听这名字!何等随意!何等敷衍!他堂堂混元炼丹炉,修炼千年,化形成人,得到的第一个名字居然是个谐音?!

尼尔抱着手臂,气得金发都要炸起来,黑色眼眸里火光直冒。

这该死的破船,这该死的缪瑟斯,这该死的命运,他一定要想办法,回到主人身边去!

……虽然他现在连自己在哪个世界都还没完全搞明白。

尼尔内心崩溃地无声呐喊:

主人啊——!!!您到底在哪里啊——!!!

他堂堂混元炼丹炉,千年修为,仙家法器,如今竟沦落至此,在这么个金闪闪的破船上,给一个性格恶劣、以捉弄他为乐的家伙卖身当侍从……

还叫什么“尼尔多隆玛”!

不是,这名字他能用一辈子吗?!

等他回到修真界,万一被问起来:“可有收获?得了什么名号?”

他难道要一脸沧桑地说:“……叫尼尔,尼尔·多隆玛。”

怕不是要被笑死,一世英名毁于一旦!

主人啊主人,您知不知道您家丹炉正在异世界受苦啊……

您那几位好师弟,烤羊肉串也就算了,拆什么门啊!那门是什么洪荒禁制吗一烧就炸,炸就炸吧,怎么还带传送的?!